某天晚上11點起忽胃絞痛,隨著時間過去,居然越發嚴重。 . 應該要忍過去,還是去看急診呢? 半夜3點:現在還可以行動,應該還沒有嚴重到要去急診吧 半夜4點:現在行動困難,怕騎車到一半撞電線桿,再不叫急診就來不及了?(也不知道是什麼來不及) . 打119請他幫忙叫急診,因為離醫院很近還被念為什麼不要自己去。 坐在路邊,像是招計程車班招呼救護車。, . :你先在這邊坐一下 :第一次看診寫初診單 折騰了10分鐘後......突然?肚子好像沒那麼痛了?左膠的那個自己開始質疑是不是浪費醫療資源。 . 醫生看了一下,按了一下,照X光,大半夜好像也沒辦法怎樣。請護士推上病床,從手背骨處打上點滴(痛死)。慢慢地睡到7點多,好像不痛,就下床批藥離去。 . 仔細看收據,健保給付9000多,自費500多,把過去10年省下來的健保費都噴出來了哀哀。走回家門口,確定體力恢復得還可以,繼續思考下個問題.... . 要請病假還是準時上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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